2)第四八五章 新旧利益的冲突(六)_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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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兼得。

  若是搞赎买、垦荒、均田、永佃,甚至搞类似于俄国那边的农奴解放,这种面向农村的助农的银行,应该都是可行的。

  但若是搞押租、典押、土地出让经营权,这好像就没用:拿到经营权的假佃农,不会盲目去贷款,也基本不需要;而没钱押租的真佃户贫农,只怕也根本还不起贷款,哪怕给15%的利息这么低,怕也难。

  刘钰自己心里也清楚,搞什么三十年赎买之类的制度,也就是过过嘴瘾。

  如果上层制度不能动的话,那么这种银行就毫无意义。真要搞三十年赎买,搞青苗法用处是很大的。

  大顺延续前朝末年的“永佃”呼声,想要实行,只能依靠政府官僚的力量强制推广。

  但政府官僚又都是反对永佃的,因为他们是收地租的阶层。

  如此一来,似乎松江府出现的这种押租制,不需要政府强制,而是地主主动的选择,似乎可行性更高一些。

  刘钰没有造反,而是在体制内,这就导致他只能带着镣铐跳舞,在一些政策上不得不先考虑统治阶级的利益、以及他们能否接受。

  是否有办法让这种押租制更快推广呢?是不是可以借用西欧的金融资本承办一个面向中农的银行,贷款给中农,押租给地主,从而让大量的资金转移到地主那、再从地主那转移到工商业投资呢,顺便完成押租制的一府推广,加速贫下佃农破产、去做工或者下南洋呢?

  若说单纯的商业上的考虑,只需要让这个银行的利息,比欧洲金融资本的投资回报期待高即可。这倒挺简单的。

  可理论上考虑没啥问题的事,往往现实里问题大大的有。

  谁来负责挑选谁有资格拿贷款?谁来保证地主不会拿到这些低息的贷款去投资,而不是让真正需要贷款的土地经营者拿不到这笔钱?

  政府放贷款,如何让贷款流向政府想要的方向,这是一个后世都头疼的难题。

  以此时大顺的基层组织能力,恐怕能把现实世界搞成魔幻世界。

  想到这,刘钰试探着问那农户道:“若是朝廷办个钱庄,按照每年15的利,放贷给你们。你可愿意贷钱去押租更多的地?”

  这户主连忙摇头。

  “大人,俺们小户人家,讲究的是捧多大的碗、吃多大的饭。我勤勤恳恳地干,若是遇到粮价高了,再积攒一些钱,便可以押租更多的地。浑家再做些纺织,平日里再节省下,若得年岁好,也能积攒下几文钱。”

  “可若贷债,这心里就不踏实。粮价又贱,实不敢贷。”

  “如今这年月,既怕丰年,又怕灾年啊。丰年粮贱,灾年无收……”

  “至于说种棉种桑,棉少种些还好,若种多了,如何忙得过来?一旦收棉的时候一场雨,忙不过来,忙活一年就全扔了。种桑,又哪里是二三年能收入的?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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