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百三十八章 大战穷奇_这些妖怪太难敕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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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官流霆来不及说出自己的分析和判断,忽然间穷奇的肚子里地动天摇。

  随着一排又酸又腐的巨浪席卷了过来,把两个人,两只鸡全部卷走。

  “呕!!”穷奇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鸿蒙阴之气莫名其妙地消失了,它简直毛骨悚然,要知道作为四大凶兽之首,上古时期只有它有机缘,吸收了几乎是硕果仅存的鸿蒙阴之气。

  正是因为有了这种强悍无比的宇宙元气的阴气,穷奇才有本事不服封妖令,不屑封妖榜。

  而鸿蒙之气的阳气,当年一半在任千殇那个不可一世的无耻之徒的身上,一半听说藏在葬仙陵里。

  葬仙陵是一个比鬼帝陵还要飘忽不定的存在,而且万年来被传得玄乎其玄,去过的人无一生还,葬仙这个名头由此传开。

  在穷奇心里,鸿蒙之气若是阴阳合二为一,那就等于掌握了开天辟地之初的母气,凭自己现在的修为,成仙简直轻而易举。

  难道还会需要巴巴地朝敕封派讨个封?

  哼!

  本座不屑!

  到时登高招同族,妖旗十万斩八荒!

  它想告诉这四界所有妖族,因为有了它——穷奇大人!

  再也不用充当修仙士们的附属品,再也不用惧怕魔族的侵犯,再也不用对心里作恶的本性有任何形式的掩盖!

  尽情地去作恶多端吧!肆意地去丧尽天良!

  让整个世界充满邪恶的美妙滋味,让阳光和伪善彻底销声匿迹!

  重新回到那个血脉为尊,肉体强横的蛮荒时代,称帝为尊,这才是穷奇的终极理想。

  所以,在见到那只尚付的葬仙陵的通行符的时候,才会无论真假地留它下来。

  至于那个长得跟任千殇一模一样,还带着令人恶心的驳之角的小子,是自己过来送死的。

  居然敢诓骗本座那匕首是什么天地玄黄匕首,以为本座眼睛瞎了么?

  就算这个小子居然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掩藏了自己的修为,看都看不出来修为几何,但他能骗得住饕餮,也肯定骗不住有着远大志向的自己!

  任千殇不是五百年前就已经交代下了后事滚得远远的了吗?怎么会跑到这个地方来献宝,再说眼前的这个不管是不是任千殇都不想留他。

  敕封派的都该死!四圣兽更该死!长得像任千殇就尤其该死!

  带着驳之角,如果是任千殇本人,前来挑衅,不仅该死,还该万劫不复。

  所以,自己才没有像以往一样,直接拍死他们,或者张嘴咬死他们。

  而是要用体内鸿蒙阴之气崩碎他们,不仅崩碎他们的躯壳,还要崩碎他们的魂魄,让他们永世不得超生。

  穷奇甚至认为,这几位应该感谢他,世人都晓神仙好,不就是因为成仙之后可以永生不死,超越六道轮回么?

  永生不死和永死不生没什么区别,都是永恒,只不过永恒的方式不同而已。

  所以,自己只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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