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第十一章 毁尸灭迹_诡案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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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刘新这情况显然已构成犯罪,得以《刑法》三百零七条中,有关毁灭证据的相关规定处理,不过最高刑罚也就是判三年。而侮辱尸体罪的最高刑罚也是三年,所以他极其量也就判个六年。不过,我当然不会把这些事情如实告诉他,不吓唬一下他,我又怎么能从他口中得到证供呢!

  果然,他被我吓得脸色都变了,为了钱什么也敢做的亡命之徒,最害怕的就是得了钱但却没命去花。那怕他现在已经赚了好几百万昧心钱,在牢里呆上三、四十年后,就算不论期间的社会变化,货币贬值等问题,到时候他也没有几年命来享受这些钱。

  “小梁不是我吓疯的,之前也不是我把货烧掉!”他显然被我吓倒了,情绪激动地为自己辩解。

  其实,他所说的我亦已经猜到。梁锦每天都得火化尸体,就算发现他半夜里火化不知名的尸体,极其量就是吃惊,而不会被吓疯。而在梁锦出事后,他愿意到火化室帮忙,但又不想当火化工,其实是为了熟悉操作,为今晚的非法火化做准备。不过,我还有很多事情没能想明白,所以必须逼他如实告诉我当时的情况。于是便对他厉声道:“梁锦到底是怎么疯掉的,那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如果你不老老实实说出来,下半辈子就准备好把牢底坐穿!”

  本来我就想,能把梁锦吓疯的绝非一般事情,但当听到刘新的答案后,我就更感到不可思议:“不关我事,真的不关我事!他是被货吓疯的……”我知道他所说的“货”就是准备非法火化的尸体,可是尸体又是怎样把梁锦吓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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