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十一章:再次犯案_迷案追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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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平哥’因拐卖儿童罪被南江省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平哥’在狱中减刑了两年,四年之后刑满释放。

  他在当地的火车站招待所居住,店老板听说‘平哥’因为拐卖儿童坐过牢,便介绍他结识了另个一个‘行里人’——‘梅姨’。

  从那以后,他就开始了‘送货员’的生活。

  ‘平哥’在全国各地寻找卖孩子的人,但是很多卖孩子的人卖的都不是自己的孩子,很多的孩子都是他们拐来的。‘平哥’负责把这些孩子交给‘梅姨’,由‘梅姨’寻找买家。

  每次‘平哥’都获得几千元不等的‘抚养费’,‘梅姨’会获得一些‘介绍费’。

  ‘平哥’和‘梅姨’在十几年来频频得手,‘平哥’每隔几个月就会偷个孩子通过‘梅姨’卖掉,据‘平哥’和我说,他已经通过这种方式拐卖了二十个孩子。

  我听说了‘平哥’的‘送货’生意之后,吓出了一身冷汗,这可是犯法的事情,是丧尽天良的事情。我思前想后,没有报警,其一是没有证据,一切都是‘平哥’醉酒之后的醉话,其二是我害怕遭到‘平哥’的报复,像他们这种人手都特别黑,想对付我简直就是轻而易举。

  我们交换了联系方式,‘平哥’说如果我有想卖的孩子可以联系他,‘平哥’在当地有很深的人脉,帮我找了工作,还帮我安排了住处。

  三年来‘平哥’帮了我很多,我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大哥,但我从来都没有帮他拐卖过孩子。

  可是前几天,我突然接到了‘平哥’的电话,他给了我五百块钱,让我去老电厂的后门见一个人……

  再后来的事情,你们就都知道了……”

  周安平把‘平哥’之前的经历全部都告诉了我,他和‘平哥’相处三年多,而且周安平现在自身难保,他提供的‘平哥’信息真实度十分可信。

  在凶手和‘月姐’的录音对话中,‘月姐’多次提到过‘平哥’和‘梅姨’的交易,‘月姐’说‘平哥’和‘梅姨’之间隔着一级,按照犯罪团伙的内部要求,他们两人不允许跨级沟通。

  看来真正的‘平哥’并没有和‘月姐’说实话,‘平哥’和‘梅姨’是老相识了,而且是经常的合作伙伴。

  由此可见,‘月姐’和周安平不过都是‘平哥’的棋子,随时可以抛弃,整个拐卖儿童的犯罪团伙也没有‘月姐’想象中的那么组织严密,所有的一切都是‘平哥’给他们画的大饼。

  “‘平哥’现在住在哪里?”我追问道。

  周安平对我说道:“我不知道‘平哥’住在哪里,他是前几天才来的宁州市,和我都是电话联系和私下见面,他从来没有和我说过自己住在哪里。”

  我点点头,吩咐身边的同事让周安平对自己的供词签字确认。

  走出审讯室,我让王警官调取“平哥”张立平的卷宗,查找确认“平哥”的身份信息,在宁州市对“平哥”进行抓捕。

  没一会,我突然接到电话。

  “平哥”到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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