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六章:触目惊心_迷案追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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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警官伸手拽了一下门把手,但是房门纹丝未动,是被人从内部锁上了。

  院门没锁,但是房门锁了,这并不能说明什么。因为房门的门锁结构,只要关上门就会锁住,

  王警官敲了敲窗子,朝里面喊了一声:“王达!王达!里面有人吗?!”

  他呼叫了许久,又是敲窗又是喊叫,就算有人在睡觉也一定会听见声音回应一声,但是他们在窗外等了两分钟也没有听到里面发出一点动静。

  王警官越想越不对劲,从腰间掏出警用手电对着窗子里面照去,眼前的景象吓了他一跳。

  墙上、地面上到处都是血迹。

  “屋子里有血迹,打电话通知痕检科技术队的同事,让他们来勘查现场。”

  王警官说完,又拿出警员棍械,对着窗子玻璃角用力敲打,这个平房没有防盗窗,破窗之后王警官一马当先直接翻窗进去,从内部打开了房门。

  房门没有反锁,轻轻一拉就打开了。

  “如此多的血迹,人一定是活不成了,等技术队来勘查现场吧。”王警官皱着眉头退出了房间,深深吸了一口气。

  技术队很快就到达了现场,在院外拉起了长长的警戒线,法医也随队赶来。

  打开房间里的灯,这个小平房一下子就亮了起来,整个平房里的环境一览无余。

  这是一个两室一厅平房结构,进门是正厅,正厅后面的门的厨房,正厅左右各有一间卧室。

  客厅里,地面、墙壁、沙发、茶几、到处都是血迹,血迹已经发黑,没有完全干涸,有些黏稠。

  眼前的画面,只能用触目惊心来形容。

  血迹出现的范围这么大,是非常明显的喷溅型血迹,相比墙壁、沙发、茶几等地方的血迹,地面上的血迹算是比较少的,只是留下了一滩血泊。

  这里一定就是第一案发现场,凶手一定是在这里杀人的。

  血迹能喷溅的这么高,说明凶手和死者方式一定都是站立的状态,凶手突然行凶杀人。

  客厅里没有尸体,而在通向厨房的路径上,有一条非常明显的拖拽血迹。

  这说明凶手在客厅杀人之后,将尸体一直拖拽到了厨房,可是通往厨房的房门是关着的,王警官不能直接看见厨房里的情况,但可以肯定,尸体现在一定就在厨房。

  技术队的同事正在勘查现场,提取相关痕迹,着重提取门把手上的指纹痕迹。

  王警官穿着鞋套,在技术队同事打开通往厨房的房门之后,才进入厨房。

  厨房里的情况只能用有过之而无不及来形容,遍地的血迹,厨房里的所有东西都被鲜血和染红了。

  地上放着一台带血的无齿锯,旁边还有一把带血的菜刀和一把带血的斧子。

  王警官扫了一眼整个厨房的情况,还是没有发现任何尸体和尸块,尸体去哪了?

  门口的拖拽血迹很明显地说明凶手把尸体拖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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