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第十一节半步不退(上)_缺月梧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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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如果赢了就大喊:“赌神来也!”如果输了,就黑着脸骂道:你***。

  那时候,王大立简直是所有人的开心果,他和其他人一切微笑着讽刺过这个乞丐,看见他,说上两句不痛不痒的嘲讽,自己的一切不幸都在对自己更倒霉家伙的嘲讽中烟消云散。

  何等舒畅的感觉?

  但谁能想到,这个家伙机缘巧合,居然正好碰上了暗组出身以心狠手辣出名的嗅花虎接手丐帮,又恰好碰上了他的团头惹恼了这头凶兽,当即被割喉处死灭门不说,更居然指定了这个乞丐继任团头,这简直是一步登天!

  还有什么比王大立这种卑贱的人得到好运更可恨的事情?

  为什么不是我?

  一刀切这种从高处坠落的虎变狗更是比其他人更仇恨王大立这种人,这种人简直该出门就坠马而死!

  老天从来都是瞎眼的,不是吗?

  但此刻。一刀切不得不点头哈腰的对这个他心里地乞丐的表示感谢,虽然他比他还是个乞丐的时候更鄙视他一万倍,鄙视到仇恨。

  “一刀切,我听说过你的过去,”王大立用戴满宝石戒指的手轻轻捏着酒杯。丝毫不知道对面这个指甲里塞满黑泥满身肉腥地家伙正在心里对自己咬牙切齿的痛骂,尽管他的酒钱是自己请客了:“小弟啊,现在有个财的机会,想不想试试?卖猪肉瞎了你,毕竟你曾经是个高手。”

  没有免费的机会。

  在江湖里。像王大立这人等同于痴人说梦,对武林人士而言。财就等于用命换

  在听了王大立地机会后。一刀切回去想了两天,就出去半买半抢的搞到了一双新靴子。

  打仗需要靴子,就算是个卖猪肉地,也不能穿布鞋去杀场,这不仅是拿自己小命冒险。

  还是等于辛苦做好地猪肉半价卖了,江湖也是以貌取人的。

  在搞回靴子之后,摸着那久违的皮货。一刀切突然现自己痛恨王大立远不如痛恨自己更甚,自己像一只老鼠一样生活在这垃圾堆里究竟活着有何意义?

  与其自杀,不如就在这次机会里来个精彩的死亡!

  独眼龙就算是个残疾,不能有尊严的活着,但至少可以有尊严地去死。

  这个想法并不是他早就有的,而是他在一个少年面前,打扮得像一个高手以后突然而来的想法,这想法和他地过去和他失去的尊严宛如闪电一般的击中了他,于是他毁了自己的狗窝。

  他不打算再回来。

  他不打算再回来这垃圾堆一般的狗窝,也不打算在做回那个酗酒嗜赌的卖猪肉的一刀切,他要做的是高手!

  他心里从来不曾离开过的那个高手!

  要是他们不要我,我就去抢劫去做黑道!

  要么一战成名,要么就去死好了!

  死也要死在刀下!

  这机会就是从昆仑手里死里逃生的建康长乐帮残部锦袍司礼王天逸在召集死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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