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一百零六章 血腥攻防_袭爵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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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大减,示威性的一击过后,甚至有人调头就跑。眼前少年坚定的目光让他很满意,英勇无畏的敌人杀起来才带劲,他决定用剑砍下少年的脑袋,带回去细心制作成收藏品,陈列在私人的收藏室里。

  这可是他多年来形成的爱好之一,作为专门干脏活的盗贼出道至今,他家中也不过藏着十几件这样的“艺术品”,证明“棕熊”的眼光可是很挑剔的,死在他手下的普通之辈绝对没有这种待遇,必须要有过人之处才能得到这样的“待遇”。

  “你很不好。”

  诺尔默冷着脸回答道,敌人给予的赞赏,少年可是一点也不感冒,惺惺相惜就别指望了。

  出现在眼前的“铁乌龟”,身上隐隐有着一股挥之不去的血腥味,证实他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匪徒,死在他手里的无辜者必然为数不少,否则难以形成这种程度的血腥气息,如影随形贴在他的躯体四周。这种视杀人如草芥的所谓“豪杰”,历来不曾在奉行正义和公道的少年心里占据一席之地,何况他自以为给足下马威的前头一剑,反而提醒了少年很重要的一点细节。

  话一说完,诺尔默便手提长剑抢先出手,看上去明明是双手挥剑直劈,然而长剑仅仅舞了一个剑花,就瞬间一变,变成单手握剑,朝着“棕熊”当胸刺去,又快又准。

  明知敌人是力量型的剑士,还要与敌人拼力气玩对劈,那不是英勇无畏而是愚蠢。先前的双手握剑,不过是正式出招前的调整动作,顺便虚晃一枪,看看敌人会不会上当而已,少年可从来不会犯拿自己的短处和敌人的长处比拼的傻事。

  “卑鄙的小子!”

  袭击者一声暴喝,感觉到自己被愚弄的他重剑一挥,冲着少年斜斜砍去,完全不理会胸前袭来的长剑,一副各打各的战法。

  他可不是轻视少年,草率的认为敌人的长剑对自己构不成威胁,恰恰相反,他相当的重视对手,站在队伍后头仔细观察时,“棕熊”就特意评估过少年的战力,认定属于力量与技巧兼顾的路线,也即是注重全面平衡,单纯比较力量的话,与专攻力量的自己不在同一个级别上头,其余的速度、技巧等方面,少年可是毫不逊色,甚至是占据一定程度的优势。

  因此“棕熊”一早打定了采用“一力降十会”打法的主意,管他少年怎么出招,总之重重的一剑砍将过去,看看谁的心理素质更稳定,更能承受压力和伤害。反正老子身披重甲,又有斗气护罩的双重保护,大不了受你一剑,顶多就是轻伤,

  然而少年就不一样了,仅仅穿着皮甲的他,连重剑一招劈砍都扛不住,胆敢找死不躲闪,或是不撤剑回防的话,就会像刚才那不知死活的佣兵小头目那样,连人带兵器、盾牌一并砍烂砍碎就是,面对重剑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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