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十二章 谷口雄关_袭爵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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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骑相当的不寻常,既不是绝大部分骑士显示和增添勇武的骏马,也不是少数贵族子弟彰显家世与身份的地龙等高级异兽,而是比兹尼斯王国与魔界接壤的边境群山中,一种当地十分常见,艾欧罗帕大陆其他地方却从未出现,堪称独此一家别无分号的大型哺乳动物:魁牛。

  魁牛的体型高大,四肢粗壮有力,成年后肩高比普通的马匹还要略高,通体上下长满一到两寸长的黑毛,又黑亮又光滑。在不被激怒的情况下,这种群居在山中的野牛生性较为温顺,加上耐力好,不挑食易养活的优点,很受边界上生活的各个族群喜爱,常被捉回家里驯养,当成日常耕种、畜牧与运输时的好帮手,当然也会被当成代步用的坐骑骑乘。

  就比如此刻少年等人身后,就有好几头健壮的魁牛肩负起驮马的重任,背着此行所需的帐篷、炊具、饮用水和食物等旅途必需品,以及日常消耗品之类。

  只是耐力再好的牛也还是牛,变不成马,并不适合作为外出长途旅行的工具,更不会被当成作战用的坐骑,因此通常只在边境数十公里的范围内活动,不知为何会被诺尔默当成正式坐骑,就这么公然骑着上路,来到离开边境线足有四百多公里的地方。

  若是被素来看重门面的毗迩尼帝国世家贵族,或是比兹尼斯王国等属国的豪族青年见到了,避免不了会盛气凌人的嗤笑少年是乡巴佬、穷光蛋,连一头体面的坐骑都购置不起,就敢出门丢人现眼,真真是斯文扫地。

  “哎呦!还不服气是不是?让你装!要不是你故意捣蛋,一会儿高声嘶吼,一会儿拼命向外散发气息,怎么会一连走了上千里地,别说什么休极熊、法斯特豹,就连戈壁上头最常见的比格狼都见不到一只。”

  晨曦用娇嫩的小手在大黑头上敲了一记,咬牙切齿,螓首一摆,满头亮丽的黑色短发随之飘摇晃动,又给少女增添了几分灵动。

  “好啦好啦,晨曦小姑奶奶别再欺负大黑了,行不?要是它罢工不走啊,哥哥就只能步行,靠自己的双腿走出山谷了。按照哥哥的脚力啊,恐怕要走到半夜才行哦。”诺尔默笑着摇摇头,边说边轻轻拍了拍大黑的脑门,安抚坐骑。

  他和少女青梅竹马,打小就一起长大,连骑着的这头魁牛,也是刚出生不久就抱养在家里,悉心照料,两个小人儿外加一头小牛,一起追逐嬉戏、厮混着长大,彼此之间脾气极为熟悉。

  虽说魁牛比较温驯,家养的更是深通人性,和主人的关系通常极好。然而所谓的温驯也是相对的,一旦魁牛发起脾气犯起犟来,还真的说不走就不走,牵着不走打着倒退。当然了,具体到个性十足的大黑身上,绝对不会因为这么件鸡毛蒜皮的小事就罢工,找准机会踹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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