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4章 第 4 章_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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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华给老友兼亲家回了封信,大意是“这混账小子你随便打不用客气”。

  他准备给诸让多支几个招,表示一个不管用就换另一个,总有一个适合管教女婿,把王守仁掰回正途拜托他了!

  王守仁是七月成婚,算算日子,文哥儿也已经差不多八个月大了。他不仅长出了一颗白生生乳牙,还能够稳稳当当地坐起身来。

  由于写是家书,王华没去书房,很随意地在长榻上矮几上随意地提笔就写。

  这也给了文哥儿旁观机会,他好奇地坐在一边探头探脑,辨认着王华写出来一个个黑漆漆墨字。

  明朝科举和公文书写用都是台阁体,跟印刷出来似,好看是好看,就是没什么个人特色,唯一好处是写得整齐清晰,不至于让文哥儿这个半文盲无法辨认。

  事实上到李东阳他们这一代,很多人都已经厌倦台阁体,开始追求自我。

  李东阳草书就很有味道,大多时候都已经脱出了台阁体限制。

  也就王华在翰林院干了六七年,搞都是文书工作,平时俨然养成了用台阁体书写习惯,才会连与亲家写信都下意识写成这样。

  文哥儿不懂这些,瞅着王华这手台阁体也只是感叹了一下“真整齐啊”,就开始研究王华写是什么。

  理论上来说,中国人基本都能看懂繁体字(只要它们不落单)。可对着那一个个从王华笔下蹦出来字,文哥儿还是觉得那繁复笔画吵到他眼睛了。

  笔画怎么能这么多!

  叫他写都不知道从哪开始落笔!

  小学笔画题零分警告!

  王华瞥见文哥儿在旁边看着看着眼皮开始往下耷拉,一副昏昏入睡模样,一时有些好笑。

  他自是不会觉得七八个月大小孩儿能看懂信上字,只觉这小子对什么都好奇,又特别没耐性,也不知以后是不是读书料子。

  记得长子少时也顽劣得很,老趁着塾师不注意溜出去爬树掏鸟窝,偏他聪慧过人,每次考校都能让他蒙混过关!

  王华趁着赵氏把文哥儿抱去床上睡当口,一口气把给诸让长信写完,吩咐人拿去送往江西那边。

  信送出去没几天,王老爷子就回来了。他到底不年轻了,这一来一回地跑,瞧着便有些憔悴。

  文哥儿被王华夫妻俩带过去见王老爷子,既感慨古代出行不易,又感慨他家祖父一片爱孙之心,这么大年纪还跑去观礼。

  一家人团聚了,晚饭自然一起用,文哥儿还不能坐凳子,被几个大人轮流抱着,不时还能尝尝桌上新菜是什么味道。

  到明朝这会儿,各种菜色都很丰富了,焖炒炖煮也样样不少,今天桌上有道炖得肉一吮就脱、入口即化老鸭滋味就特别好,那鸭肉被蒸得软烂入味,特别适合桌上老人和小孩(毕竟他们牙齿都不怎么好使)。

  这也是专门为二老准备。

  俗话说得好,“烂蒸老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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