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百八十三章 喧宾不夺,汤之鲜道(2)_粤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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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姐说:“做法不就只有四个字——工多艺熟啰。你别看我刀叉使得好,我十八岁就进酒楼做地厘,那时候大姑娘长得漂亮啊,老板立刻叫我去做迎宾。我先到一年的大表姐说不要做迎宾,那就是个花瓶,做服务员还能够升个领班呢。我就主动请缨做了服务员。那时候我们每个月都有培训的,怎么上菜撤菜,怎么斟茶递水,怎么处理一些招牌菜……呢,就这个鸡,我都不知道切了几千几万只。去到西餐厅拿起刀叉来,人家鬼佬都以为我读过番书……”

  秋姐点点头,笑着说:“我那时候准备开餐馆,还来跟好姐你取过经呢……我们那小店请不起这么多人,掌勺地厘一把抓,人人都是多面手。”

  好姐嘴角含笑地说:“你厉害,会自己做老板娘。这是小而美,小店小户,没那么多讲究。我们的良友啊,可是很气派的,光是服务员就有几十个,分成几个班,还有领班带。我是这里面刀法最好的。每次有有钱佬啊、上头的人来吃良友鸡,都一定要我去切。切完之后呢,要肉向下,皮向上,这么贴着铜盘边,不超过十秒钟,心里默默数着从一到十,如果食客不吃的话,就要夹起来另外放到碟子里面啦。”

  一边听着好姐的话,一边用筷子头轻轻戳了戳那铜盘,林佳茵恍然道:“我明白了……这个铜盘是特制的阴阳盘。不但起到保温的作用,周围这一圈贴了铜皮的,实际上是其他合金,温度极高。鸡肉片下来之后放在这个区域,极端时间内加热封口,于是就多了几分烤肉的焦香……这就是良友鸡看起来平平无奇,实际上风味独步清城的秘密……”

  听见她这么说,程子华豁然开朗,看着他放下筷子直接伸手去摸那铜盘,林佳茵忙轻轻一拍,把他的手拍开,“老板,撞鬼了你!用手摸?很烫的啊……”

  程子华摸着自己手,撇了撇嘴,想要说什么,又不说了。改用筷子沾了两滴茶水,滴落到铜盘去,看着水珠落到铜盘上转眼功夫化成一缕青烟,程子华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嘿,真的。好姐,请问这种铜盘,是你们特别定制的么?”

  好姐摇了摇头说:“这一层我就不知道了……这批铜盘,是从旧时良友老店里直接带回来的。用了好多年啦,老马让我们仔细清洗保养,好像爱护眼珠子一样爱护它们。我们这个友联饭庄开了七八年了,一直用同一批铜盘,没有坏掉一个,也没有买过一个新的。”

  她挺了挺胸脯,颇为自豪地笑着说:“不但餐具是同一批,做法也是原汁原味的老方子,从来没有改变过!我们一直坚持传统的!师傅张二勺说了,他作为张大勺的嫡系徒孙,绝对不会让祖师公的绝活消失在自己手里!”

  林佳茵和程子华交换了个眼神,林佳茵夹了块鸡肉给自己,笑道:“张大勺真厉害,几十年前能够创造出这样的菜式,而且能够符合从前到现在,好几代人的口味……佩服……只恨生晚了几十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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